陈波,贵州行泰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部长,专职律师,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并取得法学及管理学双学士学位,现任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民商事调解委员会委员,担任多家房开公司及政府机构法律顾问,撰写的《个人破产制度》文章发表于法制博览期刊。执业以来,办理上百起民商事案件,在合同纠纷、纠纷、股权纠纷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、人身损害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,在数十起刑事案件中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